總醫院加強藥事管理工作,中藥調配嚴格做到“四查十對”標準要求,認真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,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。
該醫院嚴格執行衛生部《處方管理辦法》,中藥調配工作做到 “查處方,對科別,對姓名,對年齡;查藥品,對藥名,對劑型,對規格,對數量;查配伍禁忌,對藥品性狀,對用法用量;查用藥合理性,對臨床診斷” “四查十對”標準要求。按照等量遞減原則稱取、處方開具順序稱放、毒性藥材單味稱量,先煎,后下,烊化,沖服\包煎的藥品單獨分包,根據醫囑在包裝袋上注明用法,并與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。他們充分發揮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作用,嚴把“用人關”和“責任關”兩個關口,要求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工作,藥師憑醫師處方及病區醫囑打印單調劑藥品, 對不規范處方和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及非本院處方不予調劑,在完成處方調劑后,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。
據了解,9月份是全國第4個“全國安全用藥月”。近年來,總醫院不斷完善《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工作制度》、《用藥管理制度》、《高危藥品臨床使用管理辦法》、《基本藥物優先合理使用管理辦法》等一些列規章制度,對《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》、《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》在臨床科室進行的宣傳、培訓,促進臨床科室安全合理用藥,避免不必要的醫療糾紛,切實發揮醫療機構安全用藥主陣地作用,為保障礦區職工家屬身體健康作出積極貢獻。(鄭家道)